广东珠海珠海市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听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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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拟定于****年*月**日就《珠海市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举行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主要围绕《珠海市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相关内容进行。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星期一)下午*时**分 地点: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号楼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 (一)市民,*人(市民自行报名); (二)土地房地产评估机构,*人(机构自行报名); (三)各镇(街道)政府代表,**人(邀请各镇(街道)政府代表各*人); (四)各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人(代表自行报名); (五)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人(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各*人); (六)相关政府部门,*人(邀请相关政府部门各*人)。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意见或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五)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在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 五、报名办法 从****年*月**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六、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并通过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七、报名方式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李水平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号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号楼***室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