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屏南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屏南县XX塑胶有限公司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案件名称:屏南县XX******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 当 事 人:屏南县XX******违法行为:屏南县XX******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文书号:屏应急罚〔****〕*号作出处罚的机构:屏南县应急管理局处罚日期:****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