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关于征集承接为金溪县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印章换刻业务的刻章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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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精神,加强改革创新,实现企业办理变更登记由“多部门、多窗、多次”向“一部门、一窗、一网、一次”转变,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根据《关于推行企业变更“一件事一次办”的通知》(赣市监注〔****〕*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中心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金溪县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印章换刻业务的刻章企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印章刻制企业。二、申报业务内容 承接金溪县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印章换刻业务,为金溪县内每家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刻制公章。三、申报条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接受纳入公安部门印章备案系统管理,并将其刻制的公章信息实时全项向属地公安机关备案,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的相关查验工作。 *.承诺所刻印章种类、数量、材质、质量和技术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印章刻制由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在入围刻章企业中自主选择。 *.接受完成时限的要求。在接单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备案,并向企业告知领取方式或提供邮寄服务。*.接受印章价格**元。所涉及的刻制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刻章费用定期结算。四、申报材料*.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比对)。*.有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比对)。*.法定代表人、办理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办理人员如非法定代表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办理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凡符合条件且愿意遵循本《通知》的企业,可在****年*月**日下午**:**前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报名(联系人:龚晨辉,电话:***********)金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年*月**日***.******.***来源:begin金溪县政务服务中心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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