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开展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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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专项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年度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专项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穗工信规字〔****〕*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工信规字〔****〕*号)和《广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穗工信函〔****〕***号),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黄埔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的非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二)建设前已在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充电设施建设备案登记手续。  (三)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四)未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补贴。  (五)****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接入羊城充监管平台(羊城充与粤易充两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申报企业只需向羊城充平台申请开具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接入证明由羊城充平台负责加盖粤易充平台的公章)。  (六)申报企业(即项目投资主体)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基础设施总功率不少于****千瓦(由羊城充平台在开具的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里予以说明)。  (七)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及跨区申报。  (八)申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规范,设置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安全员,明确运营各环节安全责任人。  (九)申报项目应满足消防、安全等要求。  因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由省交通运输厅履行日常监管的职责,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可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第(二)、(六)项。  因现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性标准未有专门对超充设施的标准,超充设施按现有的直流充电设施标准进行验收并合格(根据《广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解读文件的定义,超充设施是指单枪充电功率不小于***kW,最大输出电压不小于***V,持续充电电流不小于***A的成套充电设备)。  二、申报事项及时间  本次组织****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式申报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前。  企业在正式申报时间段内,需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递交。对于符合条件的但在正式申报时间段内未完成申请的企业,后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cn),选择对应的事项,申请事项预审。  (二)纸质材料递交  事项预审通过后,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到“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楼C区***号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四、咨询方式  (一)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  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二)政策申请业务咨询  因政策兑现受理期,电话咨询业务量大,多存在占线、无法接听、或其他不能及时接听的情况,请各申请企业认真研究通知、办事指南的相关内容,确有疑问的再来电咨询。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资源综合利用处:********,********。  特此通知。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年*月**日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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