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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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XCCG(FZ)*******(招标文件编号:XCCG(FZ)*******)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岩路***号福建碧全二期生产车间厂房二整座***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 ****** 无纸化控制主机;无纸化会议系统;无纸化终端(核心产品);无纸化桌面操作软件;系统无纸化软件;智能会议管理软件;控制终端;操作软件;工作辅助软件;编码器;录播主机;智能摄录与流媒体处理软件;特写摄像头;全景摄像头;高清拍摄与传输处理软件;录制面板;线材辅材及系统集成费 GONSIN;联想;麒麟;永中;AVA;国产等 GX-DS***A-G;GX-PET***A-G;V**;定制等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可华;吴楠楠;杨建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②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不足****元则按****元计取;③服务费缴纳账号:开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共有*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审查,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审查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号幸福新村-龙福楼*层***—*** 联系方式:王程、卢鸿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程、卢鸿敏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