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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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内容分类:公告公示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发布日期:****-**-**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长期公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责任处室:余姚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articlecontent为持续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营造安全生产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年度第四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其主要负责人韩某倬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根据****年兰江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和“两手抓、双胜利”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年*月*日,兰江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执法人************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未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相应的职责。*月**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依******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予以立案调查;当天对主要负责人韩某倬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同时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月*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依******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主要负责人韩某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月*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韩某倬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占用生产经营场所出口及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年*月**日,根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梨洲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执法人******负责******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一楼车间唯一通道堆放货物未保持畅通,生产车间一台砂轮机缺防护罩,两台冲床缺防护罩,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月**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依******占用生产经营场所出口及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月*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依******合并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某有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余姚市某五金加工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年*月**日,根据余姚市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求,余姚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余姚市某五金加工厂车间负责人闫某红的陪同下,对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企业铝制品、锌制品抛光场所现场积尘严重,未及时清扫,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十)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十)未落实粉尘清扫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该厂为涉爆粉尘企业,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月**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余姚市某五金加工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予以立案。经调查,余姚市某五金加工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月**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余姚市某五金加工厂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及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未依照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案。****年*月**日,根据临山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及镇应急消防管理所专项执法行动以及临山镇“厂中厂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安排,临山镇应急管理所执法******生产管理******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砂光机上方未设置火花探测器以及消除火花的装置,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电焊车间员工吴某兴和梁某锋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进行焊接作业,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该厂为工贸企业,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二楼、三楼车间放置*桶油漆稀释剂,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三楼油漆喷房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喷台左侧控制柜未防爆,敞开式喷房口左右*米未防爆,垂直*米处电气设施未防爆;三楼、四楼油漆暂存库未设置防爆机械排风,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探头,未设置防流散措施等,储存**桶**KG的百川漆PU透明底漆(闪点**°)、*桶***KG的聚氨酯漆稀释剂(闪点**°)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对其安全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月**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及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未依照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月**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合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案。****年*月*日,根据群众举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许可证,证书编号为甬B安经(****)****)总经理陆某江陪同下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将车间二的三层厂房出租给宁波******用于生产油性墨水,现场存放有墨粉、纯水、松香树脂等化学品,宁波******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危险化学品,且未对现场条件进行安全评估或评价。*月**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月**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陆某江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宁波******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案。****年*月*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在宁波******现场负责人方某杰陪同下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车间二的三层厂房内存放有墨粉、纯水、松香树脂等化学品并且生产油性墨水,执法人员依法对成品墨水进行了抽样取证并送检,*月**日,浙江省化******出具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确认抽样取证中的马克墨水**号(黄色)、马克墨水**号、白板墨水WBM-***(批号******)、记号墨水红、记号墨水绿,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宁波******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危险化学品,共取得违法所得人民币*****元,且未对现场条件进行安全评估或评价。*月**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宁波******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宁波******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月**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宁波******作出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万壹仟壹佰贰拾伍元整,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陕******未按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案。****年*月**日,根据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年度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陕******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余姚开展的安全评价报告未进行公开,未按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当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对陕******未按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陕******的行为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月**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陕******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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