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3年蚌埠市国土变更调查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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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BZY-*****
二、项目名称:****年蚌埠市国土变更调查监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省******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号*层E座
*.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年蚌埠市国土变更调查监理项目,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范围:****年蚌埠市国土变更调查监理项目,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国土日常变更调查监理。在日常变更数据下发后,组织人员入场,项目对接领取数据;外业单位调查工作完成后,在*周内完成*个区县外业核查工作及问题反馈;外业单位内业成果提交后,*周内完成内业成果核查工作以及整改复核工作;(*)年度变更调查监理。国家数据下发后,组织人员及时入场,领取项目数据和制定工作计划;外业单位开展调查后,安排人员及时跟进国土调查云平台举证照片检查工作,*周内完成检查和反馈工作;县级成果提交后*周内完成两轮内业成果核查工作,并在时间节点内督促完成整改;在省级和市级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数据成果提交。具体时间以部省市布置工作的时间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五、评审专家名单:余士勇(组长)、姬庆伟、陈威(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与南湖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乔嘉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一******
地址:蚌埠市大学城学府路***号龙湖春天B区**号楼***
联系方式:王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