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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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QT*******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金色地带*-****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品牌:迈尔规格型号: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MVS-****数量:*台 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于双白(评审组长)、邵子杰、李爱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金额:****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九瑞******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号入口****室,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瑞******
地 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号入口****室
联系方式:乔梅昌、***********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超、乔梅昌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情况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