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50010120230907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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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重庆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CQZYGCZHPG[ZF]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万州区****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恒合土家族乡、白土镇、普子乡)施工+运营
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答疑内容:
问题*: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及其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以及上报国家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由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规定,本工程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渝农〔****〕**号文批准建设,按规定应该由市公共资源交管局监管并进入市中心交易。一问万州区公管局是否得到市交管局授权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二问招标人为什么要强制将运营加进来限制排斥投标人?
答:*.根据重庆市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将“****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的招标工作监管权限下放给各区县监管;
*.加入运营的目的是为了使项目建成后尽快投入使用,避免出现土地荒废期而达不到产粮的要求的情况,以及及时创效增益,偿还债券资金利息。
问题*: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及其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以及上报国家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由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规定,本工程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渝农〔****〕**号文批准建设,按规定应该由市公共资源交管局监管并进入市中心交易。这个项目在万州区招标,完全是市公共资源交管局不作为,万州区发改委乱作为,请问是否得到市公共资源交管局的授权?是不是应该纠正这个乱象呢???你们是不是要这么乱来???
答:根据重庆市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将“****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的招标工作监管权限下放给各区县监管。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补遗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特别提醒:“*.因本项目需要在春季种植农作物,项目的施工交付必须在****年*月底完成,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如因中标单位(或承包方)对项目情况不了解、与镇村土地流转沟通不充分不能达成土地流转协议造成水稻等大春作物不能耕种等损失的,中标单位(或承包方)未交付土地按照***元/亩赔偿给招标人。”修改为“*.因本项目需要在春季种植农作物,项目的施工交付必须在****年*月底完成,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如因中标单位(或承包方)对项目情况不了解、与镇村土地流转沟通不充分不能达成土地流转协议造成水稻等大春作物不能耕种等损失的,中标单位(或承包方)未交付土地按照***元/亩赔偿给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关于运营部分补充的相关内容:“(*)因本项目需要在春季种植农作物,项目的施工交付必须在****年*月底完成,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如因中标单位(或承包方)对项目情况不了解、与镇村土地流转沟通不充分不能达成土地流转协议造成水稻等大春作物不能耕种等损失的,中标单位(或承包方)未交付土地按照***元/亩赔偿给招标人。”修改为“(*)因本项目需要在春季种植农作物,项目的施工交付必须在****年*月底完成,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如因中标单位(或承包方)对项目情况不了解、与镇村土地流转沟通不充分不能达成土地流转协议造成水稻等大春作物不能耕种等损失的,中标单位(或承包方)未交付土地按照***元/亩赔偿给招标人。”特此说明。招 标 人:重庆******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年*月**日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