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温江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运营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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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金马街道、永宁街道、万春镇共同于****年*月**日组织开展了温江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运营主体遴选评审工作。温江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申报单位*家,分别为成都市温江区泰峰供销合作社、成都市温江区和盛供销合作社、成都市温江区永盛供销合作社;金马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运营主体申报单位*家,为成都市温江区开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永宁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运营主体申报单位*家,为成都市温江区隆永农机专业合作社;万春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运营主体申报单位*家,为成******。
评委对的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管理规范程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成都市温江区泰峰供销合作社平均分为**.*分、成都市温江区和盛供销合作社平均分为**.*分、成都市温江区永盛供销合作社平均分为**分;成都市温江区开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平均分为**.*分;成都市温江区隆永农机专业合作社平均分为**分;成******平均分为**.*分。
经评委一致同意,成都市温江区泰峰供销合作社确定温江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运营主体。成都市温江区开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确定为金马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运营主体,成都市温江区隆永农机专业合作社确定为永宁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运营主体,成******确定为万春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运营主体。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海科大厦*****)提交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