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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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号)等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予通告。如有异议,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莲峰镇东环北路**号联系方式:****-*******电子邮箱:lcgtdj@***.com附件: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通告清单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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