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藤县应急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藤)应急罚〔2023〕矿山 - 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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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被处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地址:广西梧州市藤县天平镇????违法事实及证据:????****年*月**日,藤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会同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企业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基建施工,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藤应急责改〔****〕矿山 -**号),证明****年*月**日,该矿山已过了基建批复的期限,已施工至+**m标高处,建设项目现场存在事故隐患;????证据二:《询问笔录》*份,证******藤县天平镇思中村水冲建筑用砂岩矿(**万m*/a扩建项目)建设项目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基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罚款人民币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藤县天平镇思中村水冲建筑用砂岩矿(**万m*/a扩建项目)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缴至 藤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 *****************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藤县河西支行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日内向藤县人民政府或者梧州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依法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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