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发挥评议“杠杆”作用? “撬动”人大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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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鹿寨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工作评议,通过任后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及单位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鹿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作出新的贡献。在县人大常委会上,*名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名员额法官、*名员额检察官依次向常委会汇报了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晒”出各自的成绩单。与会人员现场询问被评议人员,直截了当地指出被评议人员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不足,现场“把脉”,当面“会诊”。被询问对象就涉及本部门的问题耐心回答,针对问题照单全收并作出了承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无记名测评,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名评议对象在测评中*名获评“好”等次,*名获评“较好”等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需勤指出,任后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对常委会任命人员开展工作评议实现了选举、任命和监督干部的一体化,对任后干部的监督不再是“一任了之”、“一听了之”、“一审了之”。这项工作还将不断深化,不断丰富形式,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评议结果的运用,促进被任命干部依法行政,更好回应群众期盼,以生动的机制创新,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陈需勤强调,工作评议只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手段,促进被评议对象及其所在单位不断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才是目的。肯定成绩是支持,指出问题是更高层次的支持。希望各评议对象重视评议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问题的整改,把此次评议当作是一次鞭策和鼓励,进一步增强职责意识和人大意识,不断自我加压、改进工作。(陆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