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组织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入围考生体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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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将组织****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入围的考生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体检报到时间
****年*月**日(星期一)上午*:**前集中报到;
*、报到地点
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号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校门(金凤屿小区对面)。
*、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
*、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考生需携带现金(约***元)。
*、注意事项
(*)请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前一天晚餐请食用清淡食物,避免饮酒、暴食,晚**:**时后请勿再进食,以免影响血液检查的准确性。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最迟应于体检前向学校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其中,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
*、体检考生名单
何晓倩、曾艺煌、何思捷、徐莉莎、陈梅阳、徐婉靖、黄江涛、胡铭滢、许苑晴、游秀玲、刘小敏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