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关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池州供电公司《池州慈云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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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池州慈云***kV变电站*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池州慈云***kV变电站*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境内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时间:****年**月**日 项目概况: 慈云***kV变电站*号主变扩建工程位于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kV慈云变电站内,工程内容具体为:慈云***kV变电站现有*台**MVA主变,本期在站内预留位置扩建*台**MVA主变;拆除已建事故油池并在原位置新建一座有效容积为**.*m*的事故油池。 工程建设的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万元,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为*.**%。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年**月*日以池发改审批〔****〕***号文对项目予以核准(项目代码:****-******-**-**-******),据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不得扰民。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以及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所规定的相应限值内。 (三)主变选购低噪声水平的设备,确保厂界达标排放;确保变电站周围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相应功能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废蓄电池等固废的环境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转移废蓄电池;事故油池满足规范要求。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没有附件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办理部门:环保窗口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服务窗口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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