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虹星桥镇龙从村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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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通 知 书******:你方于****年**月**日所递交的虹星桥镇龙从村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徐晓乐。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兴县虹星桥镇龙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长兴县虹星桥镇龙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核备单位:长兴县虹星桥镇招投标中心(盖章)****年**月*日虹星桥镇龙从村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中标通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