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关于江西省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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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评选江西省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赣管字〔****〕**号)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严格审核,并经江西省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推荐渝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分宜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作为江西省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对象,廖庆、夏霜同志作为江西省机关事务工作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新余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
通讯地址:新余市仙来中大道***号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室
邮编:******
附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候选对象名单
新余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年*月*日
附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候选对象名单
 
一、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
*.渝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分宜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先进个人
*.廖  庆  新余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夏  霜  新余市仙女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