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郴州市永兴县奇峰山风电场项目110kV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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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市永兴县奇峰山风电场项目***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郴州市永兴县奇峰山风电场项目***kV送出工程建设地点郴州市永兴县樟树镇、安仁县华王乡和洋际乡建设单位永兴******项目概况郴州市永兴县奇峰山风电场项目***kV送出工程拟新建**.*km架空线路,新建杆塔**基,终端塔利用安仁储能电站已建终端塔,本项目接入不需新建间隔。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噪声:(*)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施工或施工时采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禁止随意鸣笛,避免噪声对道路附近居民产生影响。(*)施工机械定期保养,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二、扬尘:(*)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三、废水:(*)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利用民房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采用商品混凝土。四、固废:(*)对施工过程产生的余土,应在指定位置堆放,顶层与底层均铺设隔水布。(*)新建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少量余土及时回填,在施工结束后于塔基范围内进行平整,并在表面进行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防雨、防飞扬等)。(*)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箱,施工场地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五、生态环境(*)土地占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对地形陡峭、土质疏松、余土不宜回填的弃土应在塔基附近的临时弃渣点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施工迹地恢复,尽可能恢复原地貌及原有土地利用功能。本工程不设置取土场,工程产生的少量弃土在塔基附近就地填充塔基,不另设弃土场。砂石料堆放在塔基处的施工场地,不再另设砂石料场。因此,在施工单位合理堆放土、石料,并在施工后认真清理和恢复的基础上,不会发生土地恶化、土壤结构破坏现象。(*)植被保护措施①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③施工人员应禁止以下行为:剥损树皮、攀树折枝;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者倚树搭棚在树上刻划、敲钉、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围护设施等。④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⑤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尽量减少砍伐通道。⑥施工临时占地如牵张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便道等,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于植被较密的地段,施工单位应采用架高铁塔和飞艇放线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区的施工技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山丘区,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且工程结束后,这些临时占地可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乡土种进行恢复。⑦对施工期间需修建的道路,原则上充分利用已有公路和人抬道路,或在原有路基上拓宽;必须新修道路时,应尽量减少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⑧对于一般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业主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林业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等。⑨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⑩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受保护的植物,应对线路调整避让或移栽受保护的植物,同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移栽时遵循就近移栽,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动物保护措施①尽量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塔基定位时尽量避开需要爆破施工的地质段。②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尽量避免在夜间及鸟类繁殖季节施工。③施工中要杜绝对附近水体的污染,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④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捡拾鸟卵(蛋)等活动,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不得擅自处理。⑤加强对项目区的生态保护,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存环境,严禁捕蛇、抓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存环境。⑥尽量减少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和减少植被破坏等方式保护动物的栖息环境。⑦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①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土建施工期间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如遇大风、雨天,应及时作好施工区的临时防护。②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③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④工程完工后尽快对施工扰动区域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要求植树、种草,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网络公示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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