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南2023年10月08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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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号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地点批准日期批准文号原文链接*临潭县流顺镇水磨川石膏矿无主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临潭县自然资源******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流顺镇境内,临潭县东部****年**月**日州环审批〔****〕**号见附件*临潭县石门乡罗卜沟锑矿无主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临潭县自然资源******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石门乡萝卜村,临潭县东部****年**月**日州环审批〔****〕**号见附件*临潭县大寺坡锑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临潭县自然资源******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长川回族乡境内,临潭县东北部的达寺坡村东北方向*.*km处****年**月**日州环审批〔****〕**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