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2023年新增省道、县道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工程(X208大接路K4+540-K17+700)招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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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增省道、县道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工程(X***大接路K*+***-K**+***),建设单位为宁强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中******于****年*月**日完成了施工招标工作。现将本工程施工的第一、二、三名议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日,****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标价:单位名称预期中标价格(元)中标候选人排名************.** *************.** *************.***[if !supportLists]*. [endif]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详见下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王张鑫注册证号陕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G*****项目总工姓名王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 B(**)G*****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张育铭注册证号陕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G*****项目总工姓名王伟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 B(**)G*****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钟倩注册证号陕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G*****项目总工姓名王亮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交安B(**)G******.未通过的投标人:无 *.开标环节被否决的投标人:无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在《宁强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示栏》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天内(公示期*天)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号,****年*部委**号令修改)向宁强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议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号,****年*部委**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宁强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中****** 时    间:二〇二三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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