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10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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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电溶解炉改天然气炉技改项目龙岩市长汀县河田镇晋江路*号,地块属于福建长汀经济开发区河田新区范围************在现有钜铖汽车配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基础上进行技改,将铸造工段的电溶解炉改为天然气炉,现有生产设施、工艺、产能及环保措施等均保持不变,项目建成后年产***万只活塞。*.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现有生产线扩建项目时效冷却用水、铸造冷却水、超声波清洗水、微弧氧化清洗水及微弧氧化液配置水均按照要求进行处置;技改项目利用现有喷淋塔处理溶解炉废气,喷淋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 生产加工过程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现有生产线扩建项目铸造、抛丸、机加工和丝网印刷工段产生的废气均按照要求进行处置;技改后溶解工段、天燃气燃烧工段废气统一收集喷淋处理后,尾气通过*根**米高排放筒排放。*.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应集中规范收集,暂存于专门的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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