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9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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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现将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度(第*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道路交通事故扣留车辆拖移服务项目采购内容: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号)第五十八条规定: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此次拟采购乐山市市中区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扣留车辆服务,服务期三年。主要功能或目标:乐山市市中区(含直属一、二大队、高新区、大佛景区)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扣留车辆拖移服务,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办理和涉案车辆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率,道路交通秩序更加有序畅通。需满足的要求:需要具有资质、专业性强和相关人员、设备配备,满足我单位扣留车辆拖移服务要求。***.**********年**月无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