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做好2023年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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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年)》和《关于发布“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年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年**月*日—**月*日。二、申报途径在线申请(详见附件*)。三、有关要求(一)有申报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需求且符合配置条件的医疗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二)请申请单位按照《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服务指南》《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须知》和《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评审标准》(见附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具体申报咨询电话如下: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务大厅(申报受理咨询)联系电话:***-********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申报政策咨询)联系电话:***-********、********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和咨询联系电话:***********    附件:*.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服务指南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须知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评审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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