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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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经雅安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四川******(以下简称“兴雅建工”)新增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本行对兴雅建工新增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万元,贷款期限*年。该笔贷款按照商业原则办理,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规定,担保方式为保证。兴雅建工是本行主要股东************,属于本行的关联方,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兴雅建工成立于****年**月**日,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双创西街*号,法定代表人付勇,注册资本****万元,经济类型:******(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办理,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商业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占本行****年*季度末资本净额的*.*%;本笔贷款发放后,单一客户授信余额为*****万元,占本行****年*季度末资本净额的*.*%,按照《雅安市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雅商行发[****]***号)规定,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该关联方所属集团在本行的关联交易授信余额为人民币*****万元,占本行****年*季度末资本净额的*.**%。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年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同意。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如下:经核查,以上重大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本行业管理的规定,经过了本行内部审批程序审批,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规定。 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