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宿州市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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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宿州市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二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DFWGZ*****/JG****-**-****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宿州市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号附**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亿伍仟玖佰肆拾贰万伍仟柒佰柒拾肆元伍角玖分(¥*********.**元)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弄*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亿陆仟零伍拾肆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零柒分(¥*********.**元)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宿州市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二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袁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邮 编: ******
项目负责人:王少兵
电 话:***********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省招标集团大厦**楼法务办公室,联系人:鲁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科技科,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