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贵州千硕建设(集团)******:本委受理申请人王刚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藤县劳人仲字〔****〕第***号),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藤县劳人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为: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则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承办人:欧梁柱地址:藤县藤州大道东*号人社局***室联系电话:****-*******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