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宿州节点建设及数据工程实施和电子证照实施项目(一期)四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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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宿州节点建设及数据工程实施和电子证照实施项目(一期)四包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EP-SZQT*********
二、项目名称:宿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宿州节点建设及数据工程实施和电子证照实施项目(一期)四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号中试楼*层
成 交 金 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宿州节点建设及数据工程实施和电子证照实施项目(一期)四包服务范围:对软件系统的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兼容性、易用性、可维护性等进行专业测试,出具评测报告。在项目建设期及验收前,承建方针对上述服务内容中的平台及系统,参照系统功能设计,根据软件开发模型的不同,采用符合实际的方法进行系统测试,验证指定的需求是否已经满足。在总体开发完成后,进行验收测试,即确认提供的产品完全达到了预期的采购要求,对软件进行评价以证实它是否和软件需求相一致。服务要求:现场做检测标准技术交底,保证项目终验完成前完成所有系统检测(包含复检),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至出具完整的软件测评合格报告。服务标准:测评合格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咏梅 、李飞(组长)、徐旭 、徐海涛、 余逢龙 、 程雪芹 、梁西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胜利路和园小区**号楼,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都(宿州)******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华瑞大厦**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宿州市胜利路和园小区**号楼****室
联系方式: 王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 (成交) 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情况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