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三馆三中心二次装修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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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馆三中心二次装修项目(监理)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本项目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招标文件P**“*.*项目监理部的管理”中(*)更改为:“项目监理部人员作为业主项目管理班子的组成部分,进场时人员全部到位,业主有权调配。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及委托人要求进行更换的情形外,……” *、原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中补充的**.**款更改如下: **.**本招标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包括本通知第(十)项所列的情形,具体如下: (十)同一工程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行业监督部门将依法查处: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情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涉及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更改为:****年**月**日*时**分。本补充通知(二)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与本补充通知(二)有矛盾的,按本通知执行。福州市长****** 福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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