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2023年推荐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监测)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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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淳安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管理办法》《淳安县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淳乡振组办[****]*号)文件要求,经前期实地查看、筛选培育,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向所属乡镇政府申报,在乡镇政府初审推荐的基础上,****年*月**日由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职能科室、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联审联评。根据联合评审意见,初步推荐淳安县园坪家庭农场等**家家庭农场申报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淳安县郎范茶叶专业合作社等*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县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对淳安县民皓家庭农场等**家家庭农场和淳安千岛湖香语茶叶专业合作社等**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动态监测。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均可来电来访反映。联系电话:****-********、****-********。附件:*、****年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推荐申报名单*、****年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监测名单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年**月*日****年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推荐申报名单.xlsx****年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监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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