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关于做好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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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大小:大中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号)规定,现就做好****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今年的申报主体为:
*.****届高校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年(含)以上(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不受财政困难县条件的限制);
*.往年符合政策条件的毕业生在受理期内未申报的,可一并补报。
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我国境内经国家和省正式批准设立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月**日后就业的视为非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不享受补偿政策。
财政困难县是指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年进入省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范围的县(市、区),具体名单可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站(https://***.******.***.cn/)查询。
艰苦行业是指县以下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公办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国有农(林)场、水电施工基地、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大学生村官工作纳入艰苦行业范围。
其他未尽事项可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查看《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政策解读》。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年**月*日-**日
(二)申报地点:费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费县和平路*号
电话:****-*******。
(三)提交材料:
*.《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份(A*纸正反面打印,申请表上各审核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份。
*.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在空白处注明开户行名称)。
*.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份。
*.“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或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份,其他符合政策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就业文书或合同等)。
*.连续三年每年的工资花名册(含本人姓名单页即可,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工资花名册需是第一年的第一个月,第三年最后一个月,第二年随意月份)。
*.单位连续工作工资证明(见附件)。
在*年服务期内,经提拔或调动后,工作单位仍符合补偿政策条件的毕业生,申请表需经调动后单位同时审核,并同时出具与毕业后就职的所有工作单位确认就业关系的增人卡及工资连续证明。
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资证明*.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实施细则*.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政策解读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