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固镇县城关镇卫生院办公家具采购 成交结果更正公告GN2023-C4-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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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N****-C*-****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固镇县城关镇卫生院办公家具采购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成交供应商安******放弃成交资格,现重新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人,成交金额为:******元。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GN****-C*-****(二)项目名称:固镇县城关镇卫生院办公家具采购(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寨南路****号缘梦大厦AB幢B*****.成交价格:******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会议桌、办公桌、办公椅等,详见公告附件。*.品牌:恒辰*.规格型号:详见公告附件。*.数量:详见公告附件。*.单价:详见公告附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宜各供应商如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具体方式详见磋商文件。质疑必须是响应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响应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响应单位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邮箱:******。联系方式:***********公告单位:**********年**月*日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