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芜湖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二期)维保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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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二期)维保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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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WH**CG****F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二期)维保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沿江北路**号
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芜湖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二期)维保
服务范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公通字[****]**号),电子数据取证主要包括收集提取、电子数据检查、检验鉴定等三个层面。为了应对涉案中日益新型的电子设备,“能取得出”,要保持电子数据取证设备良好性能和软件的持续更新,对工作急需、常用的取证设备进行维保服务和必要的软件持续更新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刑事技术部门电子物证人员在提取阶段和网安部门在电子数据检查阶段对手机、电脑和远程数据的提取、检查的业务需要。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公安部有关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章立俊、胡立志、衡鹏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成交价×*.*%;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成交供应商业绩:******:*)合肥市公安局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中心建设项目运维项目(***.******.***.*.**年度);*)合肥市公安局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中心建设项目运维项目(***.******.***.*.**年度)。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公安局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
地 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地块二期**#楼B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鹏,朱金华
电 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