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废旧资产处置(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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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资产处置(第一批)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SC*******项目名称
******废旧资产处置(第一批)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不备查。
二、评估报告特别说明事项:本次资产处置涉及的机器设备于评估基准日****年*月**日尚未拆除,目前位于值勤大楼的机器设备为闲置状态。因提质改造时限需要,拟于近期对房屋建(构)筑物以及安装使用的机器设备由施工单位进行拆除,本次评估设定评估对象为已拆除且可直接处置变现。
三、其他披露事项:
*.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交易成功后,转让方按照国家相关现行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前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提供加盖公章确认的开票信息相关资料。
*. 本次处置资产位于机场飞行控制区及要害站点内,受机场管控及现场展示特殊性所限,本次转让方无法带领意向受让方进行现场勘察,标的物按拆除后的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风险自行承担且竞得标的后不得以未进行勘察等原因在资产交割时以物品设备资产状况、品质等理由,对标的、价款等提出异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标的状况、核算成本后参与交易。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知晓并认可本段所述内容,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前须确认并签订《标的说明及免责声明》。《标的说明及免责声明》详见本公告附件。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设定评估对象为已拆除且可直接处置变现。本次资产处置涉及的机器设备尚未拆除,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拆除工作及拆除费用。
*.因转让标的为废旧资产,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按拆除后的现状向受让方交付。受让方理解和认可交易标的在转让方拆除、保管过程中存在灭失、损毁等情况,如实际交付中发生部分转让标的灭失,则按如下标准处理:
(*) 本次转让标的数量多、体积小、残值低,极易在拆除过程中灭失、损毁。当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的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达到《评估明细表》所列资产评估总价值的**%及以上时,视为转让方已按照《评估明细表》向受让方完全交付。若转让方交付比例不足**%时,转让方应在受让方运走所交付的资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退还未能交付资产的对应价款。
(*)未能交付资产对应价款=交易价款总额*(全部未能交付的资产评估值/全部应交付资产评估值)。
(*)在拆除过程中,本次转让标的也可能存在零部件遗失(例如空调内铜管、各类电器内的铜线遗失)、资产破裂(例如空调碎裂为多块)等情况,上述情况不影响数量计算。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交易标的的拆除工作。转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可根据拆除施工进度分批次拆除并堆放,转让方应在完成每批次拆除推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知受让方相应资产的堆放处。双方应在受让方收到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批资产的清点和交付。受让方应在清点完成当批资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批资产的装卸、运输和清场。
*.本次处置的资产不存在担保、租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形。
*.本次处置资产整体转让,受让方不得要求单独受让部分资产。
*.本次处置资产按废旧资产处置,受让方仅可作为废旧资产回收,根据国家废旧资产回收的相关规定作出废旧回收的相关处理和使用,以上信息所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知晓,最终成交后受让方如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将其进行再次出让或组装翻新再次投入使用等发生任何的安全事故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事宜。
*.成交之后所堆放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自行搬离。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约定以及转让方现场管理规定、出入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转让方可协助办理。受让方在施工、搬离、清场、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除)卸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受让方施工、搬离、清场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资产运输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申报办理,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资产搬离过程中所需运输车辆、起重机械、道路协调、人工等均由受让方负责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作业过程中需接受转让方的工程监督管理,受让方需听从转让方的安排。不得对本次转让资产范围外的资产进行损坏或搬离。
(*)施工现场需做好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受让方自资产交付之日起,须自行做好标的物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生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处置受让标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手续自行办理,涉及的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风险提示:以上事项产生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在报价中综合考虑,转让方不做任何形式的补偿。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安全协议》的内容,并同意其条款。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须一并签署《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按照成交金额的**%(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数)收取,受让方应在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告知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转账交付或提交银行保函均可),转让方确认收到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按期完成全部资产(包括交付资产以及产生的垃圾)搬离、运输、清场且无安全事故及造成转让方损失的情况下,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提出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后全额无息原渠道退回。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安全协议》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其他事项详见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安全协议》、《评估明细表》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