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巢湖市教体局2023年体育中心运动场维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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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教体局****年体育中心运动场维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巢湖市教体局****年体育中心运动场维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MMZN*****二、项目名称:巢湖市教体局****年体育中心运动场维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中瑞大厦科研楼A座*层A区****中标(成交)金额:贰佰捌拾柒万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巢湖市教体局****年体育中心运动场维修
施工范围:现有塑胶跑道损坏严重,对其进行维修改造。体育场塑胶跑道部分经测量约*****平方米。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梁任昊
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左绪勇,孟思佳,刘森茂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协会下发的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叁万伍仟肆佰零玖元整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亚父街道亚光村创业园内办公楼二楼,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提交或书面形式向巢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巢湖市教育体育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卧牛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地址:巢湖市亚父街道亚光村创业园内办公楼二楼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