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子陵路北侧、城东路西侧地块项目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O(项目管理、运营管理)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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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陵路北侧、城东路西侧地块项目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O(项目管理、运营管理)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递交时间:****-**-**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详细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子陵路北侧、城东路西侧地块项目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O(项目管理、运营管理)澄清公告(招标编号:A**********************)各投标单位:现对《子陵路北侧、城东路西侧地块项目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O(项目管理、运营管理)》(招标编号:A**********************)澄清如下:*、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家。”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家。”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六中“第六条本合同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监督。日常监管由甲、乙双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实施,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修改为“第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主管单位监督,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开标地点修改为:开标室五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年**月*日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