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FAZ-37警务用车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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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Z-**警务用车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甲供物资第十一批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NGSZB****-*** 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甲供物资第十一批次二次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包件号:FAZ-**(二次)(包件名称:警务用车) 第一名:乌鲁木齐******,投标报价:*******.**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标准,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包件号:FAZ-**(二次)(包件名称:警务用车)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乌鲁木齐******,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包件号:FAZ-**(二次)(包件名称:警务用车)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乌鲁木齐******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设备合同;*.新建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设备买卖合同。 二、公示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年**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年**号令),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刘栋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号新纪元广场新疆财富中心B座**层 联系电话:***********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雷前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号豪威大厦**层****室 电 话:*********** 网 址:http://***.******.***.cn 邮 箱:******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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