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五/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八条)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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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五/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八条)的整改,现将整改具体情况予以公示。整改任务:浙江省近岸海域水质未见好转。整改目标:保持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整改措施:(一)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二)推进海水养殖绿色发展。(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五)严格控制生活源污染物排放。整改效果:通过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推进海水养殖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污染海域环境防治、严格控制生活源污染物排放等措施,****年、****年降渚溪断面总氮浓度均值都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全区水产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全覆盖,****年、****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降低,全区沿海二级以上渔港全面建成(配齐)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如实反映。联系电话:****-******** 王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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