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原文链接地址项目概况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网络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FWZB-********;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折扣系数*.*;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
采购需求: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实施方案》要求,提供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表土剥离相关服务,包括编制表土剥离方案及验收报告等;
合同履行期限:*年 (预算资金保障的情况下按年续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土地管理或土地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业绩要求: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月********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
方式:请潜在的投标人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鲜章)扫描PDF版回传,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登记。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回传造成未成功登记,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营业执照副本(如************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列明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楼*号门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号
联系方式:彭程****-********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室
联系方式:李丹****-********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
电 话:****-********
*.监督部门:
长******内审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晓畅、杨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