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关于匿名反映罗満洪占地建房的处理意见书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匿名反映罗满洪占地建房的处理意见书肇自然资高处字〔****〕**号匿名公民:我局于****年*月**日收到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件编号:LX*******************)转来信访事项。主要反映高要区金渡镇黄坑村*队村民罗满鸿违法占地建设,整个违建园区有数亩之多等事项。我局高度重视,随即派员调查,现已调查完毕,处理答复如下:经调查,该地块坐落于高要区金渡镇黄坑社区土名“南蛇岭”,是金渡镇黄坑社区分配给黄坑社区村民罗振江、罗振鹏、罗嘉仪三人的“宅基地”,现场地块已建设住宅三层一栋、两层一栋,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地类为农村宅基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没有办理用地报批以及规划许可手续。鉴于罗振江、罗振鹏、罗嘉仪三人在未经批准情况下,在该地块建设,属于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通告》(粤府函〔****〕**号)的相关规定,该地块的违法建设行为应由金渡镇人民政府调处,建议您可依法向金渡镇人民政府反映。至于您反映为违建项目、为强抢强占的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事项,不属我局管理事权范畴,您可依法向公安部门反映。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 ****年**月**日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xwzx/gggs/content/pos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