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六安市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印刷和广告宣传制作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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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YH-********(招标文件编号:AHYH-********)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印刷和广告宣传制作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包组或产品名称:印刷和广告宣传制作服务费率(%):**.*******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六****** 六安市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印刷和广告宣传制作服务项目(二次) 供应商为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供日常印刷和广告宣传制作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印刷(年鉴、学习手册、文集、指导书、操作手册、教程、培训教材、辅导读本、通讯录、会议资料、来文处理单、发文稿纸、红头纸、支队信封等);(*)广告宣传制作(各类展板、横幅、制度牌、文化灯箱、PVC彩喷、文化石刻字、资料装订等)。 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或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文字、图片内容设计排版,完成组材设计、编辑整理、排版印刷、装订打包、运输拆装、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具有应对突发紧急印刷和广告制作任务的能力,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本次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符合相关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安丰大厦*楼***室,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市公安局裕安分局东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六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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