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路以北建设用地(一期)施工产生可利用弃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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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导出项目标题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路以北建设用地(一期)施工产生可利用弃土处置项目简介 标的名称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路以北建设用地(一期)施工产生可利用弃土处置项目编码GR****SC*******转让底价**,*** 万元价格说明——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是否联合转让否挂牌截止日期****-**-**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转让方 标的基本信息标的资产概况*、本次出让标的为惠民路以北建设用地(一期),预估含可利用弃土方量约***万方。 *、可利用弃土开采作业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的加价幅度为****万元/次,延时报价不少于***秒。 *、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二、其他事项*.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展示;*.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济类型其他企业类型其他所在地区四川?雅安市?名山县住所/注册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鑫注册资本业务无法提供所属行业国家机构经营规模微型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其他部门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单位名称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经开区可利用弃土处置权出让专题会议纪要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转让底价**,*** 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是否涉及预付款是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一、本次交易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雅安分所专用账户结算,受让方将交易价款直接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 三、因本次转让标的无法计算出总量,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应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作为首期价款(注:受让方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原渠道无息退还)转账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在收到首期价款满一年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在收到第二期价款后根据剩余开挖方量进行据实结算。 (*)待交易所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并且收到受让方来函告知我所收到预付款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与渠道无息退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拉运完毕后转、受双方进行结算,确认最终运输总量,结算总价款按照受让方最终拉运的总量计算,即成交单价×实际拉运总量,拉运总量经转、受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数量为准。若受让方已支付的价款(每期预付款总和)不足的应在*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受让方已支付的预付款总和超出实际结算总价款的,由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将超出部分全额无息退还到受让方指定账户; 四、本项目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拉运达到***万方,受让方所付交易价款不予退还;如因实际方量未达***万方,缺少部分与转让方按照实际成交单价据实退还;如受让方拉运量超过***万方,超出部分与转让方按照实际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五、本项按照成交价一次性收取交易服务费,不以实际拉运量结算交易服务费。 六、受让方违反上述相关情形的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由西南联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并且造成转让方其他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损失。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报名提交材料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标的情况:本次可利用弃土的拉运区域为名山区永兴街道,具体范围为惠民路以北、站南大道以南、成雅快速通道以东、永兴五路以西,实际以意向受让方现场查勘和以转让方公布的拉运区域为准。 二、本次标的作业方式需严格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 三、受让方应依照批准的方案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四、受让方须有弃土堆放场地,不得在城市内堆放,运输须符合道路运输相关规定,在今后运输过程中须自行处理好周边及沿线群众关系,确保稳定。 五、受让方必须通过地磅,双方工作人员对每次过磅数据予以确认。 六、本次出让标的均以现状出让,请意向受让方实地查看并到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后在转让方处领取《现场查勘确认书》后进行报名。若意向受让方一经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自行承担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所造成的一切风险。 七、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经经开区规建局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本次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购买后,转让方出具非税收入通用票据。 九、本次出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各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不影响成交金额。 十、受让人开挖可利用弃土前需按地块编制开挖计划,每次开挖前需向经开区规建局提供详细的勘查报告,方量核准后经雅安经开区规建局同意方可开挖。 十一、施工开挖发现除可利用弃土外的矿产资源(页岩、砂石等)、乌木等国有资产交由经开区管委会处置。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转让合同》等。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 万元保证金说明——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西南联******雅安分所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账号*******************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转让合同》及转让方来函后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剩余交易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披露附件名称操作范围图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转让合同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李老师项目咨询联系电话****-*******项目报名联系人周老师项目报名联系电话***-********项目融资联系人徐女士项目融资联系电话***-********交易须知 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第四条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第十二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第二十一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第二十二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第二十三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风险提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信息披露风险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交易风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四、其他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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