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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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播放 正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定于****年**月**日**时**分,在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号*楼会议室公开举行任燕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的听证。旁听者可申请参加。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年**月**日**时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者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联系人:吴彬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号*楼***室特此公告。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年**月**日相关新闻 政策原文 附件获取 相关推荐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