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普陀区市民教育中心建设工程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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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市民教育中心建设工程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普陀区市民教育中心建设工程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浙江******受舟山市******委托,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对普陀区市民教育中心建设工程装修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工期 投标报价 得分 * ****** 刘微佳 ***日历天 ********元 **.** * ****** 徐宏建 ***日历天 ********元 **.** * ****** 金阳群 ***日历天 ********元 **.**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评标委员会在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方嘉斌)和安全员(方嘉斌)为同一人,经系统询标,******逾期回复。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前附表须知**.*、*.(*)、⑧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一致认定,******商务标第一部分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在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时发现湖南六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安全员(易凡)*月份的本企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经系统询标,湖南六建******逾期回复。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前附表须知**.*、*.(*)、⑥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一致认定,湖南六建******商务标第一部分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在综合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所申报的信用信息进行核对时,发现该单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存在不良信息,公示期至****年*月*日,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上述材料,经不见面系统质询予以确认。评标委员会对第二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所申报的信用信息进行核对时,发现该单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存在不良信息,公示期至****年**月**日,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上述材料,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未在规定时间作出澄清回复,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经评标委员会讨论,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投标人应将企业、项目负责人半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上溯半年)被县(区)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公布期内的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等涉及评标资料在此提交,如投标人漏填相关资料且影响评审结果的,一经查实将作为本次投标的失信行为而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上述诚信扣分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有公布期的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其他—第?条款规定,该两家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综合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由原第三中标候选人******补替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原总分******补替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进入综合评审、原总分******补替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进入综合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投诉,并同时告知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人:舟山市************ 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加波代理单位:浙江******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云芬行政监督部门:区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梅普陀区审招办督查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锡锋招标人:舟山市************代理单位:浙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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