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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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的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我单位编制的《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若有问题或意见,可向相关单位反映。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电话:****-*******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年**月**日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图片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