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致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员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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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我县****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即将开始缴费。为保障您的个人权益,确保您及时参加****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并享受相关待遇,现就我县相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每人每年***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元;参保缴费后,中途不予退保。 二、缴费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非本县户籍但持有本县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在绩各类在校学生; *.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确保不断保、不漏保,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杜绝重复参保。 新生儿继续实行“落地”参保,由新生儿监护人在出生后的**天内(含)完成缴费,缴纳个人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天后再参保缴费的,缴纳个人参保费用,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三、资助参保对象 重点人群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分类资助参保。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元,个人缴纳**元;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元,个人缴纳**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元,个人缴纳***元。具有多重身份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 四、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到****年**月**日截止。待遇保障周期为****年*月*日—**月**日。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筹资时间可延长到****年*月底,缴纳个人参保费用,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五、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可通过皖事通APP、支付宝(安徽税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微信(安徽税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等渠道缴费。 线下缴费,可在税务服务厅办理缴费;可在乡镇、社区等现场办理,由基层工作人员代办登记缴费。如有疑问,敬请咨询绩溪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资助对象缴费在缴费信息提交页面的“特殊缴费”选项中进行缴费。 绩溪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