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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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以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姚苏桃电话:****-*******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号序号中文名称备注*行政相对人名称中************蜀南气矿行政相对人代码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行政相对人代码_* (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李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蜀南气矿泸页*井建设工程(四川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泸市环建函[****]***号许可类别普通许可证书名称许可编号许可内容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蜀南气矿泸页*井建设工程(四川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蜀南气矿:你公司报送的《泸页*井建设工程(四川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拟在泸州市泸县百和镇凉坪村新建一座具有紧急截断功能的阀井,以及阀井~坛*井站集气管道*条,设计长度*.*km,设计压力*.*MPa,管线设计输送规模为*×***m*/d;在泸州市泸县百和镇蒋坝村*社的坛*井站新增原料气管线进站阀组撬*套。工程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泸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施工。制定和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对施工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监督管理。优化施工临时用地布设方案,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尽量利用已建道路,优化布设施工场地、材料堆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因地制宜设置表土临时堆放场,并做好排水、挡护等措施,合理调配工程土石方并及时回填,做到挖填平衡,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实施永久基本农田段管道施工时,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作业方式;施工结束后,全面检查沿线生态环境恢复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撤出临时占用场地,落实迹地恢复措施。(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远离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做好洒水降尘。加强物料管理,对易起扬尘物料采取遮盖等措施,及时清运施工废物。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减轻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排放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运营期检修及非正常工况时的放空废气依托井站放空系统排放。(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生活设施进行处置;施工废水经沉淀除渣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气田水、检修废水暂存于坛*井站污水池,由罐车拉运至阳**井站回注处理。(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优化施工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噪声敏感目标,优化车辆运输路线,设置临时隔声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环境管控。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废焊条、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检修废渣、清管废渣等收集后交由具有处理能力且环保手续齐全的水泥厂或砖厂进行资源化利用。(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管线沿线设置标志桩和警示牌,加强巡线频率,提高巡线有效性,定期检验、检修,避免发生爆管事故。建立完善的页岩气泄漏应急响应系统,确保项目运营期环境安全。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请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自****/**/**有效期至****/**/**(长期)许可机关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当前状态*数据来源单位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