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服务购买服务内容:第一条(法律服务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参与处理在行政合规职能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诉讼(包括仲裁,下同)法律事务和非诉讼的日常法律事务两大类。第二条(法律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具体法律服务内容如下:*.甲方在履行工作职责方成作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以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对甲方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代理甲方参加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协助甲方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参与甲方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事务涉及的法律咨询;*.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每月由乙方安排工作人员到甲方所在地提供至少半天服务时间。法律顾问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万元(大写:肆万伍仟元),从财政年初预算支出。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履行法律顾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及能力的专职律师;实际从事法律专业工作(包括在公、检、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以及从事法律教学、研究工作)五年以上者;(二)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三)有健全的财会制度;(四)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五)能提供三年内法律服务的相关案例;(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的**月** 日—****年**月 ** 日联系人:杨艳红 联系电话:****-********. 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