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院区建设--正电子发射及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扫描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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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区院区建设--正电子发射及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扫描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进行澄清。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应按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U盘)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 **.*“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材料正副本中。其他材料正副本中所附“开标一览表”与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为: **.*投标人应按规定至少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U盘)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 **.*“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材料正副本中。其他材料正副本中所附“开标一览表”与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内容必须一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已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完成需求审查(论证); *.本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编号:********************[****]*****; *.本项目采购实施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宜宾市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 *** 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文星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福旺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 宜宾市******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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