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关于清远市科尚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混凝土制品5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关于******年产混凝土制品**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环山审[****]*号****-**-********广东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广德大道东人防应急指挥中心暨环保监测业务用房  邮编:****** 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年产混凝土制品**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附件下载: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