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8批)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现将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年度(第*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一站式司法文书送达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文件中有关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的文书送达规定和要求,对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集约送达工作进行外包服务。,主要功能或目标:建立一站式送达机制,通过集约化、高效化运作,由供应商采取递进式送达方式,统筹具体案件中各项有效的送达手段,提高电子送达在各送达方式中的比重,降低邮寄、外出和公告送达的比重,最终达到提高审执效率、降低司法成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标。需满足的要求:*、诉讼案件(民商事、行政)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件;执行案件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件;*、如采购人对同一件执行案件发起送达需求的,则每增加*件该执行案件的单价最高限价上浮**% (以案件数计算,其中“诉前调”字号案件与“民初”、“行初”字号案件实为同一件案件的,计*件;执行案件同理计算)。 举例:执行案件单价**元,同一件执行案件发起*次送达需求,则实际支付金额=**×(*+**%)=**.*元,即实际支付金额为**.*元。(此处仅作举例说明,无实际参考意义)*、法院专递单价最高计价每件不超过:大同城首重**元/件/***克,省内首重**元/件/***克,省外首重**元/件/***克,续重按国内标准快递资费执行。 *、送达时限要求:*-*.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应当在案件进入送达系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启动送达,具体送达期限如下:⑴采取电子送达的案件,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完成。⑵采取院内窗口送达的案件,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完成。⑶当事人住址在成都市辖区内(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外出送达,供应商应当于案件进入送达系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当事人住址在成都市辖区内(中心城区范围外)的外出送达,供应商应当于案件进入送达系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⑷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的案件,供应商应当于确定变更为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移交邮寄投递处,并于次日将邮单寄件联反馈至供应商处。*-*.送达工作的具体要求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执行。*、人员数量要求不少于**名,其中全职驻场项目管理人员*人,其余人员为项目驻场实施人员(包括内勤、电呼送达人员、电子送达专员、外出送达人员、外调人员、邮寄送达人员等)。采购人可根据送达量的变化向供应商提出增减员需求,供应商在收到书面需求后十四日内应及时予以满足。***.**********年**月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